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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624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22-08-31
标题 申请开立无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内容 你好!我2019年从宁晋迁入外省,现单位要求开立在原户籍地无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请问申请流程是什么呢?可否线上申请或者线下委托亲属申请代办?谢谢!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22-09-01
答复内容

  我县尚未开通线上申请业务,具有我县户籍人员如需开具无保障性住房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到住建局一楼103办公室办理。

  经初步了解,该群众2019年已将户口从宁晋迁到厦门,我局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如果当地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户籍地无保障房证明,本着便民利民的角度,我局可以为其出具无保障房证明。